扎赉诺尔区六家非煤矿山于2019年7月验收完成,根据地质环境治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示验收成果如下: 1、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一号建筑石料矿(满洲里市鑫之源石业有限公司)验收面积4000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22.8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2、满洲里市扎赉诺尔二号建筑石料矿(满洲里市扎区盛玉采石场) 验收面积14530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42.23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3、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三号建筑石料矿(满洲里市扎区建兴采石场)验收面积6946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23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4、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四号建筑石料矿(满洲里市扎区兴平采石场)验收面积2200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27.7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5、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龙鲁石料场(满洲里市元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验收面积5100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11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6、满洲里市宏大采石场(满洲里市扎区宏大采石场)验收面积2350平方米,投入治理经费25.147万元,经地质环境治理专家库抽取的四位专家核查验收资料、现场查验,治理效果比较明显,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结论通过。 公示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9月23日(三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验收成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6550893 附:验收报告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 2020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