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扎赉诺尔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告。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20]19号)要求,现已完成扎赉诺尔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将成果公告如下: 1、河流级别 乡镇级河长管理的河流。 2、划定依据 (1)因扎赉诺尔河为冲洪沟,仅有少部分河段有水,大部分河道常年无水,仅降雨时会产流,无清晰河道,因此只绘制历史最大洪水与岸线的交界线,即外缘边界线。 (2)外缘边界线:参照2级堤防的管理范围划定方法及现状河流周边情况确定。 3、划定成果 (1)扎赉诺尔河河流长度为8.589km。 (2)扎赉诺尔河右岸:外缘边界线长度为8.609km,管理范围面积为0.0911km2; (3)扎赉诺尔河左岸:外缘边界线长度为8.574km,管理范围长度为0.0912km2。 4、其他事项 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