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43期)

2020-02-14 14:23:22 来源:吴兴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四十三期

SC19330000002733000号核查处置任涉及我区企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兴周顺爱食品商行经营的“醋大蒜”产品

(一)抽基本情况。2019年1203日,浙江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售的醋大蒜”(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2日行了抽。根据检验报No.1910923175,被抽批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1230日,法人检验报告送达并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191122日从湖州康山珍珍蔬菜配送有限公司购进被抽批次品,购进数量1桶购进价格125元,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产品剩余580克,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扣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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