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四十期 第SC19330000295200263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湖州夏梦山泉水厂生产的“霞幕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0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州市环城南路13号103室的吴兴闻波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霞幕山泉饮用天然水”(湖州夏梦山泉水厂2019年10月27日生产)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告INARZXMN22761823,被抽检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19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当事人2019年10月27日生产该批次产品共计50桶,生产成本为1.2元/桶,销售价格共计100元。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被抽检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故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4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51000元;两项总计51040元,上缴国库。(吴市监处(2020)2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当事人经排查后,发现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桶回收过程中清洗消毒不到位所导致,企业已报废该批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