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四十五期 第NCP33050219120021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州物美百货有限公司大升路分公司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2月23日,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豇豆”(杭州庄钱得蔬菜有限公司购进,)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告NO:19F1223212,被抽检批次产品克百威、灭蝇胺不符合GB2763-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年1月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2019年12月21日从杭州庄钱得蔬菜有限公司购进被抽检批次产品,购进数量为10kg,购进价格为16.15元/kg,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抽检同批次豇豆在销售。 (三)执法人员责令该立即进行原因自查及整改,该公司当即启动原因自查及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