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 县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桦南县主城区 |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我单位拟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1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中的城镇管网建设—新建类别,应当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雨水管道30000m,提升泵站机排能力,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控遥测及预警预报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本工程重点对城北工业园区现有合流制管网更新改造为分流制管网,建设DN1200-DN2200的雨水管线8957m,雨水检查井236座,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雨水口471座,敷设DN300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6929m,建设7m³/s雨水泵站一座,敷设DN1600雨水压力排螺旋焊接钢管400m,设置DN1600压力排浆砌块石八字式排水口1座,设置DN2200雨水重力排八虎力河直排出水口1座,人行道破坏并恢复35800m²。新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系统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12866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68座,混凝土路面破坏并恢复40000m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完成编制,特申请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 根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及环评文件结论,你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文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