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及环评

2020-09-28 08:00:00 来源: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佳木斯市桦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9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928日拟对桦南县民主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8日-202010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6222785、18246360777

   真:0454-6222669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股

  邮    编:15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桦南县民主加油站建设项目

 

桦南县梨树乡永远村

 

桦南县民主加油站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桦南县梨树乡永远村。项目占地面积2659m2。建设内容包括设置6座双层埋地储油罐,双层汽油储罐2×50m3,双层柴油储罐2×50m3占地面积432m2及其它辅助设施,总投资200万元。

 

 

 

1、本项目配有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效率可达90%,处理后的油气通过5m高通风口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浓度<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加油机、吸油泵产生的噪声及油罐车及其它加油车辆进场时的汽车行驶噪声,采取限速行驶、设置禁鸣标识,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油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排放到外环境。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罐残留底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理并处置

5、地下水环境通过采取防渗等地下水防治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通过土壤环境三级评价,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0928桦南县民主加油站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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