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7号公告

2020-02-05 08:00:00 来源:佳木斯郊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控制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病毒传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私家车管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 年2 月5日 18时起,严禁私家车擅自上道路行驶。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私家车,履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机关、事业单位及经批准后开复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含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始发地、目的地、行驶路线、驾驶员姓名、驾驶员身份证号等)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本地和外地到我市接送站的车辆,持有被接送人的购票信息,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车队,统一管理标识,对外公布应急服务平台联系方式,以便解决居民运送病人等应急需要。

  五、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凭市指挥部发放通行证,保证行驶畅通。

  六、域外为我市或过境运送物资车辆,要对司乘人员进行严格测温和登记后准予通行,但设卡检查不得阻断国、省路过境通道。

  七、上道路通行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车辆所属单位和车主进行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八、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发现有上道路行驶车辆与《证明》所注内容不符的,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查扣。通行证明实行严格管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责任。

  九、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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