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3月11日零时起,恢复4路、7路、12路、16路、19路公交线路运营,恢复运营时段为07:00-17:30。 二、公交公司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落实防疫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恢复运营线路的公交站点等详细信息。 三、恢复营运的公交汽车应按规定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载客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四、防疫期间,乘客应佩戴口罩乘车,配合公交汽车司乘人员使用“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并扫描“龙江健康码”,未经实名登记或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公交汽车。 五、视防疫进展情况,其他公交线路恢复运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