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9号公告

2020-03-14 08:00:00 来源:佳木斯郊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局部爆发”为重点的工作要求,把“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就社区(村屯)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要继续坚持社区(村屯)保卫战,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从严做到“三个必报”,即疫区来人必报,国外、省外及省内中风险地区返(来)佳人员必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病症必报。对需要居家隔离的人员做好日常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对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落实好不出门、勤沟通、保服务等要求。

  二、在做好“佩戴口罩、测温、扫龙江健康码、使用易登记系统”的前提下,恢复健康人群的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人员和车辆出行畅通。

  三、继续倡导居民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加强对各类聚集事项管控。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引起聚集的,由辖区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所有物业公司必须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必须对居民楼的楼梯间、电梯进行消毒杀菌,并配装纸抽等物品,方便居民使用;废弃口罩要封闭放入指定收集点,由物业公司统一送至废弃医用垃圾回收站(点)。

  五、继续加大出租房屋、老年公寓及弃管楼等方面的管理力度,避免出现管控盲区,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六、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利用社区宣传栏或公示板、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防疫信息。

  七、加强社区卫生环境整治,小区内生活垃圾每天至少清运1次,同时做好消毒杀菌,垃圾清运人员要做好必要的防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8号公告解除。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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