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0号公告

2020-03-26 08:00:00 来源:佳木斯郊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自2020年3月26日零时起,我市全面有序恢复客运班车运营。

  二、恢复运营的客运企业必须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落实防疫措施。

  三、恢复运营的客运班车一律实行“点到点”直达运输,中途不得乘降乘客。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车辆必须按规定消毒,在车厢后部两排座位设置隔离区。

  四、乘客应佩戴口罩并扫描“龙江健康码”乘车。

  五、起点客运站负责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起点没有客运站的客运班车,由经营者负责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客运班车,责令停运,暂扣营运手续;造成疫情传播的,吊销经营许可,追究法律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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