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2020-07-16 08:00:00 来源:佳木斯郊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选拔军官、跨级选取士官等政策。退役后主要享受以下优待:

  一、退役就业

  1.安排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级别的转业士官,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士兵,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2.公务员定向招录。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每年都拿出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左右的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省委组织部计划拿出300余个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3.基层公务员招考。边境县(市、区)、深度贫困县(市、区)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加分政策,报考乡镇、县级、市地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役期间荣获相应奖励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面向社会招考文职人员,本省国防动员系统每年拿出不低于2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6.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7.政法干警招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应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二、优抚金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50%(以哈尔滨为例,平均每人约6万元)。

  2.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两年共1 万元标准。

  3.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0.8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4.大学生入伍奖励。从我省入伍的大学生,给予每人1.6万元奖励。

  5.义务兵服役津贴及退役金。约6万元。

  三、升学

  1.考研。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2.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0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大学毕业生参军预报名通道:

  http://job.hljbys.org.cn/zbybm/student_bm.aspx

  征兵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8362022、8362023

  抚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04

  同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14

  富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24

  桦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34

  桦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44

  汤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54

  东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64

  前进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74

  向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84

  郊 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362395

  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

  宣传网址:http://job.hljbys.org.cn/zbybm/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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