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佳办发〔2018〕25号文《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佳组发〔2018〕21号文《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

2020-03-01 08:00:00

关于对人员信息进行电子核查登记的通告

为科学、高效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疫情,自2月15日0时起,我市将全面启用“易登记”人员出行信息电子登记系统。...

2020-02-14 08:00:00

佳木斯市应急车辆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广大市民: ...

2020-02-15 08:00:00

最严格!养老机构防疫措施新7条

2月16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全省养老机构实施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

2020-02-17 08:00:00

重要提醒,涉及出行!龙江健康码来了!

当前,正处于人员返程、企业复工、学校复课的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进出社区、办公大楼、交通卡口、机场、火车站等不同场景都需要检查过往人员的健康状况,有时还需要开具健康证明才能通行。...

2020-02-22 08:00:00

2月22日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

2.22附表3-4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xlsx ...

2020-02-22 08:00:00

2月23日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

2.23附表3-4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xlsx ...

2020-02-23 08:00:00

2月24日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

2.24附表3-4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xlsx ...

2020-02-24 08:00:00

2月25日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

2.25附表3-4郊区疫情防控工作数据.xlsx ...

2020-02-25 08:00:0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严落实租赁房屋主体责任,精准掌握全市企业单位、商业网点、行业场所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切实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严格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策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

2020-02-26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