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汤原县鹤立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来源:汤原县政府 办公室 | 浏览量:6,589 | 发布时间:2016-06-23 10:12 分享到
汤政发〔2016〕42号
汤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汤原县鹤立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鹤立镇人民政府: 你镇《汤原县鹤立镇人民政府关于鹤立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修编的请示》(鹤政呈〔2016〕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对《汤原县鹤立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进行修编,现批复如下: 一、鹤立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中央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合理布局,并在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结构,确定修编重点,确保城市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鹤立镇总体规划修编要在汤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进行,同时综合城市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实际情况,明确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期限为2016年—2030年。 三、本轮总体规划修编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及时编制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等。 五、规划修编完成后,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汤原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