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

2020-03-23 00:00:00 来源:蓬江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



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从2019930日起实施估价期日为201911日的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

一、标定地价概念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它由政府主导,原则上每年一季度进行更新并公示。

二、标定地价编制的依据、过程和作用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38号)“进一步完善地价监测的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建立标定地价体系与地价公示制度”文件精神,同时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81532号)的要求,结合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首次编制我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

本次标定地价编制,经过外业调查、数据收集、内业评估、系统开发、征求意见、公众听证、专家验收等程序,综合分析江门市蓬江区城市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划分标定区域,再评估标定区域内标准宗地价格。

标定地价的编制,将进一步健全江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及时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动态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对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标定地价成果的主要内容

本次标定地价成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估价期日

估价期日为201911日。

(二)公示范围

公示范围包含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潮连街、白沙街,共六区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内61个标定区域和61宗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标定区域总土地面积约43.26平方公里。

(三)土地用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包括江门市蓬江区区域范围内的商服、商住混合用地、工业以及公共服务(二类)用地共四种用途

四、地价水平分析

从标定地价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价格来看,商服用地平均地价为2662/平方米(楼面地价),商住混合用地平均地价为4426/平方米(楼面地价),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634/平方米(地面地价),公共服务(二类)平均地价为514/平方米(地面地价)。

本次标定地价只评估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受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城市发展规划、规程技术路线要求及宗地产权数据完备性等情况影响,成果未对全区域建设用地进行覆盖,各用途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在各区布设不均衡,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仅代表标定区域的地价水平。

五、标定地价的应用

标定地价作为公示地价的一种,可以应用于地价管理、财政核算、税收等方面。目前标定地价在地价管理上的应用体现在地价评估方面,丰富了地价评估方法,估价人员可以通过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宗地进行地价评估。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的基本内容

2.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江门市蓬江区标定地价评估公示服务项目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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