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和援助,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发展,现决定对我市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正在求职创业(实名制登记)和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对象 毕业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校未就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毕业年度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求职创业补贴且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条件 1.持有沁阳市户籍,属于2020年毕业的,离校后没有就业或正在求职创业中的高校毕业生; 2.能按照要求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并登陆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申领补贴发放程序 1.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符合毕业年度内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信息表》(附件1),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第2、3、6页)、本人本地中国银行卡、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必须本人办理。 3. 审核及公示: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沁阳市人社办公(温暖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市人才交流中心于2021年1月以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对象 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暂定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36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40元。 (三)申领条件 1. 在我市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的,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 2.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或个体经营的; 3.毕业后档案存放在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我市按时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 (四)申领补贴发放程序 1. 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 2021年5月4日至6月30日 2.申报材料: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焦作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持毕业证、身份证、本人社保卡、《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3页),到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申报,且须本人办理。 3.审核及公示:市人才交流中心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沁阳市人社办公(温暖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 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2. 变更灵活就业状态的; 3. 未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4. 档案从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转出的; 5.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市本级的; 6. 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发放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上; 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半年发放一次,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将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社保卡账户。 四、其他事宜 1.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高校毕业生提交申请资料时一并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或社保卡账户,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即来即办。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求职、实名制登记、申领补贴等各项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相应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离校未就业实名登 记信息表 附件:2. 沁阳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 保险补贴申请表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2 沁阳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报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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