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羽(1918——1989年),原名吉学武,紫陵乡东紫陵村人。193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至1937年在家乡从事地下革命工作,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区委组织委员,参加了党领导的沁济-,曾任晋豫边沁河独立游击大队大队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一直在山东工作。建国后,任山东省法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等职。1953年调东北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先后担任冶金部杨家杖子矿务局局长、辽宁省有色金属局局长、省冶金厅厅长、省经委主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省长兼计委主任、抚顺市委-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