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为便于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