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控燃煤污染。继续加大经营门店散煤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燃煤炉具一律予以拆除,定期通报各村查处、取缔、拆除情况;成立工作督导组,严禁“双替代”户使用燃煤。
二是加大扬尘治理。对辖区重要路段加大洒水、清扫频次,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对沿途料堆等进行仔细排查,及时清理覆盖;对辖区内黄土裸露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三是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由环保办牵头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一经发现立即采取强硬措施,坚决取缔到位。
四是烟花爆竹全面禁放。街道机关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逐户发放告知书,通过悬挂横幅、各村广播等方式让禁放工作家喻户晓。同时执法大队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各村商铺进行严密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