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相关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所需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为全面做好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原则上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申请地点:部分退役士兵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咨询电话:修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7188283 城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116033 七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701837 郇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858605 周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718363 王屯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745077 五里源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877330 西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805511 云台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709148 小营工贸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189578 城镇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0391-7185083 四、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役军人安置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页(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 6.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 7.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表。 8.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 参保的部分退役士兵,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帐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未参保的部分退役士兵可书面写明未参保的情况。 修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