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191224001)

2019-12-24 08:00:00 来源:中国秀洲 作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业务编号

1

杨华

00277391、嘉兴国用(2008)字第1673号

嘉兴市秀洲新区嘉禾绿洲3幢505室

XZ201912240275

2

马月良

浙(2018)嘉秀不动产权第0016460号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美达商贸中心兴业路15号

XZ201912240069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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