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经进一步核实,现将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原《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附件3:评标办法中,“(二)投标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 商务报价得分=(81000/投标报价)×10%×100 上限价人民币 81000元整,投标单位报价超过上限价的为无效标。” 更正为“(二)投标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 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以下、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上限价人民币 81000元整,投标单位报价超过上限价的为无效标。” 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9日下午16: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03023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