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0-02-14 15:06:00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作者:济南市莱芜区口镇人民政府莱城工业区管理委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3号,将原莱芜莱城区口镇精细化工产业园认定为专业化工园区,并更名为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园区基本概况

1、规划名称:莱芜口镇化工助剂产业园规划(原莱芜莱城区口镇精细化工产业园)。

2、委托单位:莱芜区口镇人民政府。

3、规划范围:北至济莱高速、南至汇金路、西至珠海路、东至莱城大道,规划总面积约2.28平方公里。

4、规划时限: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远近结合、灵活调整的理念,本规划期为2018年到2030年,分为近期(2018-2020年)、和远期(2025-2030年)。

5、规划定位:生态型精细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重要的生态建材、医药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工业体系新的增长点。

6、发展目标: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的生态化管控,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将现代工业知识、创新和交流等含义融入到园区,创造高品质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优秀企业和人才,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园区。2020年工业增加值14.5亿元,2030年工业增加值33.3亿元。

7、产业发展目标:本产业园作为目前莱芜市及周边地市唯一的建筑建材化学助剂专业性园区,在依托现有建筑建材化学助剂企业基础上,承接济南市、莱芜市区及周边地市的建筑建材化学助剂企业搬迁入园

8、规划布局结构

本次规划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进行完善,综合考虑区域发展环境及规划区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空间结构。

园区形成一轴、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南北向园区发展轴。

三区:化工助剂园区、化工助剂产业链园区、综合服务区。

9、供水

根据口镇总体规划,园区水源为新城水厂,文凤山水厂作为备用水源,水质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规划至2030年日供水量6万立方米/日。

10、排水

规划新建龙马河污水处理厂,对区内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中水管网。截止 2019年底,龙马河污水处理厂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06月份建成一期(废水处理规模2m3/d)投入使用,力争2020年管网覆盖度 100%2030年设计废水处理规模 3m3/d

11、道路

园区道路网系统分为对外交通系统和园区道路系统。对外交通系统为莱城大道、汇银街、固德路、汇金路;园区道路系统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其中主干路又有交通性和生活性的区分,形成快速、便捷的园区道路网络。

12、供热

根据口镇总体规划,热源来自莱城热电厂。热力管网规划主要考虑主干管网布置,其走向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城区热网。热力管网近期按枝状管网布局。采用架空与直埋相结合方式铺设,重要路段采用地下直埋敷设,并与道路平行

13、供气

根据口镇总体规划,采用中石油和中石化天然气长输管线。规划以中压管网供气,工业用户和对压力有特殊要求的公建用户可直接引入中压天然气管,自行调节利用。中压一级系统供气通过设置调压柜或楼栋调压箱调节。规划天然气管道走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

14、环卫

规划设1个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气

经预测,规划近期(2020年)园区内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16.399t/a13.442t/a79.770 t/a;规划远期(2030年)园区内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28.385t/a24.801t/a138.695t/a。经预测,园区各时段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经预测,园区2020年污水的排放量为35.333m3/a、排入外环境的COD、氨氮的量分别为17.667t/a1.767t/a2030年污水的排放量为63.906m3/a、排入外环境的COD、氨氮的量分别为31.953t/a3.195t/a。废水经园区内规划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龙马河。

3、固废

经预测,到规划2020年、2030年整个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分别为9071.12t/a20832.30t/a,危险废物分别为692.81t/a1591.07t/a;生活垃圾分别为547.5t/a730.0t/a

一般工业固废可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依托市生活垃圾厂处理。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区域内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均能满足本产业园区发展的需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园区的开发建设属于区域开发项目,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设立园区的有关政策,符合莱芜市总体规划。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山东省、济南市市及;莱芜区的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园区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及环保基础设施等基础上,入区项目经采取完善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后,环境污染可防、可控,从环保角度分析产业园规划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简写本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E-mail或直接到莱芜区口镇人民政府、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文。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与莱芜区口镇人民政府或评价单位联系。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主任

联系电话:0634-5878292

E-mail::kzhb6552220@126.com

评价单位:山东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1903B

电话:0531-88993652

E-mailsdzrhj@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周围村庄居民、街道办事处、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园区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就公众对化工园区了解程度、周围环境质量现状、选址、公众对园区规划方案是时候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园区开发建设是否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支持以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关心的事项征求当地有代表性的公众意见。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工业园的具体情况,采取发布公告、发布报告书全文等形式。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莱芜区口镇人民政府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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