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芜区部分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0-12-04 08:00:00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莱芜区193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公告注销。

 

附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莱芜区道路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xls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4日


编辑: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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