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拟对莱芜区27家矿山企业超期采矿许可证(名单见附件)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期60天。
咨询电话:0531-76282157 联系人:杨 建
附件:矿山关闭清单.xlsx
2020年11月24日
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
编辑: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