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民发〔2019〕5号)、《关于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19]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拟资助的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0年11月 25日)向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1-76128936,莱芜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附件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补助项目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