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关于组建莱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的通知

2020-12-28 08:00:00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济办发〔2018〕 10 号) 规定,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负责莱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入选范围

驻济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的专家学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二、专家库入选标准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3、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法学教研工作经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执业5年以上,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一般应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熟悉社情、民情和基层工作事务,在处理政府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能力水平;

5、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身体健康,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登录济南市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aiwu.gov.cn/),下载《济南市莱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提供职称、执业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

区司法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报名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特长、社会阅历、职业操守,有无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初步确定拟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区司法局通过莱芜区政府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建立专家库并向社会公示。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专家库人选的评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实行动态管理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专家库;原专家库人员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济南市莱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接受现场报名。

邮寄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001号710室,邮编:271199。公务邮箱:lwsfjzffzk@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76120900  联系人:张烨


附件:莱芜区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参选报名表.doc



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5日


编辑:吕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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