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东办发电〔2019〕17号)精神,拟表彰区政协机关等50个集体、吴兴盛等80名个人为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1月1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2363459。 附件: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3日 |
根据《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东办发电〔2019〕17号)精神,拟表彰区政协机关等50个集体、吴兴盛等80名个人为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1月1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2363459。 附件:东宝区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