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第四批交通补贴资金的公示

2020-12-01 08:00:00 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对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可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根据我区第四批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报情况,经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2020年度第四批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4—2378673

  联系地址:泉口一路15号  

  

  附件:东宝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第四批交通补贴名单.xlsx

  

  

  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