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知识小科普

2020-12-25 08:00:00 来源:掇刀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什么是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湖长制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河湖长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3)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

4)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5)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6)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河湖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污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4、什么是河湖“四乱”?

1)乱占: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影响行洪安全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2)乱采:未经许可在河道、水库等管理范围内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淘金等行为。

3)乱建: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4)乱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5、河湖长巡河巡湖有何要求?

  


《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明确:省级河湖长(或委托联系部门)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半年,其中本人出征巡查督导不少于1次/年;市级河湖长(或委托联系部门)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季度,其中本人出征巡查督导不少于1次/半年;县级河湖长(或委托联系部门)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双月,其中本人出征巡查督导不少于1次/季度;乡镇级河湖长(或委托联系部门)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月,其中本人出征巡查督导不少于1次/双月;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每季度集中对下级河湖长巡查频次和督导解决重大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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