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0-12-31 08:00:00 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企业洪湖市卿云气体经营部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鄂D洪安经字【2018】970008)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docx


洪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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