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公告

2020-04-22 11:25:00 来源: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江陵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江扶指发〔2020〕1号)和《江陵县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工作方案》(江政扶办发〔2020〕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消费扶贫承办主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江陵县注册的机构和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入选后注册为独立法人);

2.从事涉农电子商务或相关业务;

3.具有与消费扶贫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资源(包括运营团队、电商平台、仓配场地、快递物流含冷链、设施设备、农产品基地等);

4.热心公益,能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投身全社会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事业;

5.具备农产品检测能力的机构和企业优先。

二、遴选程序

1.有意参与消费扶贫的承办主体可向县消费扶贫办公室(县经商局)申请报名,申报材料包括: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申报表、实施方案以及企业资质证书、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材料一式8份。资料报送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89号(县武装部院内),江陵县经商局四楼404室。

2.县消费扶贫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按照遴选条件初选后,提交县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评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消费扶贫专委会)进行评审(遴选1家消费扶贫承办主体)。评审采取资料审核、企业考察和现场路演相结合进行,资料审核占30分,企业考察30分,现场路演40分,另外设加分项4项25分(其中:有农产品销售自建平台的企业加5分;有农产品分拣中心、分拣设备齐全和有分拣配送系统的企业加5分;与有关单位签订涉及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物流配送、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协议的企业加5分;有消费扶贫承办工作经验的企业加10分)。

3.县消费扶贫办公室按照专家评定打分,由高到低选定1家承办主体作为最终承办主体,发放全县消费扶贫项目承办委托书,并向社会公告。

三、截止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咨询电话:叶旋  17683738082

附件:

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申报表.doc


江陵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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