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

2020-02-05 08:00:00 来源:兰溪市政府 作者: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八个全面”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面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对我市出入城口实行交通管制,实施车辆核查、人员测温、身份核验等临检,对不配合接受检查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置。对卡口发现的兰溪市外人员,进行一律劝返。

二、全面控制居民出行。各村(含自然村)、生活小区保留1-2个进出口通道,实行24小时执勤,执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其他通道一律封闭,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人员需经体温检测后进入。每户家庭(不包括居家隔离户)每两天指派1名人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等外,不得外出逛街、串门。

三、全面实行隔离观察。对兰溪市外返兰来兰人员,一律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对湖北等重点地区返兰来兰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对不配合居家隔离管控的人员,一律实行“硬隔离”。

四、全面落实报备制度。兰溪市外返兰来兰人员,需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和居家隔离等防疫措施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全面控制集聚性活动。一律不办“红事”、家宴,从简处理“白事”,并提前告知所在村(社区)。对违反规定举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将倒查牵头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学校、出租房等要落实主体管控责任,对本单位返兰来兰以及集中隔离人员要强化监督管理,对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管控。一律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八、全面升级群防群治。全市“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带头遵守各项防疫要求。全体市民要义务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周围发现的单位或个人违规行为,可通过88900000进行举报,有关部门要从快从严进行查办,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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