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梅江镇刘源村、农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相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地位于梅江镇刘源村(见土地勘测定界图),面积约10.918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地拟用于梅江镇刘源村2020-7交通场站用地项目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
三、本次公告发布后,所属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于30日内开展土地现场调查。
四、其它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事宜;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上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3.遏制“三抢”联系电话:①88900000 ② ;
4. 本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兰溪市人民政府
(盖章)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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