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于2019年12月13日在(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02/zcjd/201912/t20191211_4369912.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12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应急管理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3040770@qq.com 联系人:乔杉 联系电话:18868878430
磐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