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0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3-13 08:00:00 来源:磐安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03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200万块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生产线项目

磐安县宇通新型建筑材料厂

磐安县新渥街道马道山村

本项目为技改性质,法人卢金飞,联系电话13566991499。项目总投资2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果园、菜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 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炉窑废气经过布袋除尘+钙钠双碱脱硫除氟法处理后39m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废泥条、沉渣、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定期检查设备,在设备与基座之间设置橡胶隔振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16日至20203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9-84665235    传真:0579-84665510

通讯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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