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双溪乡垃圾清运项目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双溪乡垃圾清运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要求与招标范围 1)金鹅、史姆、潘庄、丽坑等4个垃圾房和梓誉村垃圾堆放点的垃圾要求两天运一次,其良、山早、横塘、横山等村垃圾房的垃圾一星期运一次,定期到其余各村清运垃圾房内的不可腐烂垃圾; 2)所有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双溪乡人民政府安排,做好清运工作; 3)做好可腐烂堆肥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本次项目招标为上述范围垃圾清运及垃圾房管理总承包,每年总费用约为人民币10万元,承包者自带车辆,其车辆保险、维修、事故赔偿(包括乙方及其雇员受害或者致人损害赔偿)、驾驶员工资、装卸人员工资、运输油耗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总承包,承包期限为两周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凡具有自备交通运输工具(证件齐全有效)且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公民,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3.2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由双溪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并负责解释。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 3 月 29日上午 9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1 时30分至3时00 (北京时间),在双溪乡人民政府365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者,可免费向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符合开标条件,本项目将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双溪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开标。 招 标 人: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双溪乡史姆村21号 联 系 人:曾畅 686118 陈剑656247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