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扁平化改革的实施方案》(金市建综〔2016〕54号)以及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金磐开发区建筑行业管理事项的批复》(磐政〔2013〕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相关科室审查,班子审定,现予以公示浙江宏瑞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企业的相关资质审核审查意见。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4月6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磐安县花月路211号
邮编:322300
电话:84666511 84667566
联系人:黄响东 吕慧丽 羊春田 张炜钢
附件:1. 磐安县2020年2月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公示表
2. 磐安县2020年2月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个人业绩公示表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