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10-21 08:00:00 来源:磐安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010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

1

关于磐安县安文砂石场年产8万立方米建筑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磐〔2020〕42号

 

2020年10月21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01022日至202010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J42关于磐安县安文砂石场年产8万立方米建筑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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