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韩锋等同志工作分配的通知 县局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胡韩锋等同志工作分配如下: 胡韩锋同志分配到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黄 挺同志分配到看守所工作; 马鸿飞同志分配到安文派出所工作; 楼亮亮同志分配到安文派出所工作; 叶易磊同志分配到安文派出所工作; 林枭凯同志分配到安文派出所工作; 张雅男同志分配到安文派出所工作; 陈滨康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张翱翔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孙培元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朱 舸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陈黄放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孔隆超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朱朝霞同志分配到新渥(仁川)派出所工作; 金华宣同志分配到盘山(方前)派出所工作; 周洪波同志分配到尖山派出所工作; 张 晖同志分配到尖山派出所工作; 朱 翰同志分配到尖山派出所工作; 周兴斌同志分配到尚湖派出所工作; 陈 靖同志分配到尚湖派出所工作; 曹 琳同志分配到尚湖派出所工作; 施尚浩同志分配到玉山派出所工作; 张浩磊同志分配到玉山派出所工作; 张剑波同志分配到玉山派出所工作。 磐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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