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0-03-27 08:00:00 来源:磐安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工作。制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开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开展支持浙(磐)商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区块、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项目的跟踪、督查、统计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三)负责全县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开展投资推介活动。

(四)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汇总和发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的服务、联络工作,指导我县驻外招商机构、招商联络处、招商大使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来磐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外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各镇乡(街道)、园区、产业主管部门、产业平台等招商主体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七)协调配合做好招才引智、招院引所工作。

(八)完成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文秘、人事、政务公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电子政务、依法行政、督查、宣传、信息、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安全、联系乡镇(街道)、创建、无证明城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的办理。承担局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招商引资科。承担全县投资环境宣传和重大招商项目综合协调、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安排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产业专题招商、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外出招商及来磐客商的陪同考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产业项目招引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与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及投资者的联系联络工作,指导我县驻外招商机构、招商联络处、招商大使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外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县浙(磐)商回归创业创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招才引智、招院引所工作。

(三)招商服务科。负责制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参与制定全县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作重点招商项目册、投资指南、招商推介PPT等宣传材料。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汇总、发布及签约项目的梳理汇总等工作。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统计和通报。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招商主体人才培养。开展以商引商,参与优化磐安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投资促进科。负责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承担来磐投资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督促检查签约项目进展。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县投资促进工作项目协调及定期协商制度,负责来磐投资项目各类投诉举报的办理和协调。组织引导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参与磐安投资工作。

第五条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磐安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磐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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