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6〕3号)精神和《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婺区政法〔20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聘请17位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聘期5年(至2024年10月)。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组织下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要求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提出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施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对其提出的监督意见或建议,应认真研究处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对监督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应及时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应就问题处理情况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书面反馈,并报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要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解决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区政府特邀行政执监督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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