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婺)征2020第4号> 因金华市清廉文化中心(筹)项目及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需要,经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意见),拟征收 婺城 区 雅畈 镇 雅叶 村及 苏孟 乡西埠头 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基本情况 1、 征收范围: 雅畈镇雅叶村及苏孟乡西埠头村 (详见红线图); 2、征收目的: 金华市清廉文化中心(筹)项目及周边配套道路 ; 3、征收面积: 5.1584 公顷 。 二、其它事项: 1、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2、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有关部门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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