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区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中的基本保障作用,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82号)《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浙知发综〔2008〕8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19〕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152号202室 市场规范管理科 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37219626@qq.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管局,请注明“市场规范管理科收” 传真号:8243661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
联系人:鄢妮 联系电话:82112078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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