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0-12-10 08:00:00 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守华,副主任王德华、姜守清、陈彦君、孙建广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城环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张艳丽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本次检查共分两个组,分别对我县文苑雅居、祥和家园、五洲祥城、迎宾花园等十个代表性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听取物业负责人及业主意见建议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以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

座谈会上,张艳丽介绍了我县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整体情况,各有关部门汇报了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各自责、权、利的了解,提高全社会的物业管理法治意识。要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职责,着力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推动业主自治不断规范。要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从源头做起,强化工程监理,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加强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强化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敦促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小区基础性功能性设施,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停车、消防、老幼保障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促进小区平安祥和,居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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