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命名国家卫生县城的公示

2019-08-28 08:00:00 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山东省爱卫会关于承接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爱卫发〔2015〕3号)要求,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山东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城创建2017—2019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暗访与技术评估,并于2019年8月组织部分山东省爱卫会成员部门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过考核评审,专家组认为,梁山县县城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工作质量,现对梁山县通过考核并拟推荐命名国家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8月28日—9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9年9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省爱卫办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编:250014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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