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7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等规定,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并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条件,拟予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7-4890503 通信地址:曲阜市星光天地B座为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273100
特此公告!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