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

2020-02-04 08:00:00 来源:中国曲阜网 作者: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0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0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规划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协助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农业机械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市农业机械转型升级。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

(八)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支持。

(九)负责全市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的推广应用,承担农机行业的统计事务工作。

(十)统筹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协调做好我市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单位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曲阜市农业农村局代管,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党建科、财务科、农机发展科、农机生产科、质量技术科、安全指导科7个内设科室。下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和农业机械化学校两个全额股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20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20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2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为160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8.7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1608.78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为16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4万元,项目支出1228.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60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78万元,中央转移支付120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8.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8.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5%,主要是落实基本工资调整政策等,人员支出相应增加,项目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79.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人员工资、社保费、车辆运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费、印刷费、邮电差旅、维修费、租赁费、水电费等费用。

2、项目支出1228.84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补贴、农机深松作业各种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20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37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遗属补助。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9.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4.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31万元,公务接待费 0.1万元

2020“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5.2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参公管理单位的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9.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2 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均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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