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飞灰填埋场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微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飞灰填埋场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微山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驩城工业园园十路南侧、G518东侧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为了有效解决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提高微山县的环境卫生质量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微山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决定在微山县驩城工业园园十路南侧、348省道东侧,现有工程厂区内新建 1 座飞灰填埋场和炉渣综合利用车间,用于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的填埋和炉渣综合利用。考虑两期垃圾发电项目的总处理能力,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300t/d,飞灰填埋场项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50t/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微山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联系人: 郭工 3、联系电话:17353870978 4、E-MAIL:guojp@ebchinaintl.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济南市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原工 4、联系电话:0531-66570559 5、E-MAIL:172777777@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众意见表上提出意见后,可通过信件或E-Mail提交给建设单位;也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五、公众意见表 格式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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