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确定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验资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改为由银行出具验资证明,可为申请人节约1000-2000元的费用,压缩7-10天的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通讯员 仲娜娜)